如何不找代辦(弁理士)而直接在日本註冊商標(以國外法人身分)

By | 2018/04/24

 

紙本文件的電子化手續費

在申請商標註冊的程序中,有規定特定的主要文件是需要電子化存檔保存的。

而在用紙本文件申請的時候,就需要另外繳交電子化手續費。

手續費是依案件數量還有頁數計算。

每件1200円,每件裡面每頁需追加繳納700円。

 

所以如果寄了一張手續訂正書(手続補正書)的話,就算是一件一頁,需繳納1900円。

因此,如何盡量減少手續訂正書的次數與頁數,甚至一次弄好到不需要訂正書的話就可以減少電子化手續費的花費。

 

以紙本文件申請時,需要電子化的特定文件一覽如下(日文)

https://www.jpo.go.jp/uketuke/denshika.htm

 

拒絕理由通知與應對手續

在時經半年以上之後終於順利完成商標註冊申請書(商標登録出願書)的訂正手續,順利進入商標註冊申請的審查階段,過了一陣子之後,特許廳寄來了一份拒絶理由通知的文件。

 

該不會是我查漏了什麼類似商標吧!幸好只是虛驚一場,相同或是類似的已註冊商標並不是此次通知的原因。

通知文件裡有提到的拒絕理由有兩點,如果對於者兩點在三個月內沒有處理想對應的手續的話,此次商標註冊申請就會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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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點是關於筆者所申請的商標的涵蓋範圍。

 

筆者此次打算取得零售業的商標,而這個零售業的涵蓋商品範圍則是選定了「綜合零售業(総合小売)」。

但是,拒絕通知文件裡有提到,綜合零售業(総合小売)一般是指百貨公司或是大型量販店之類的事業形態,像筆者這樣的小規模網路商店並不符合百貨公司或是大型量販店的經營型態,所以指定綜合零售業是不可行的。

 

第二點也是對於指定商品範圍過於廣泛提出的問題,所以筆者就連同第一點一起處理了。

而筆者處裡的方法則是將商標註冊申請書上原本指定的綜合零售業的描述刪除,然後依照筆者目前經營的網路商店上所有的商品種類,還有未來可能會販賣的商品種類來重新指定筆者商標的涵蓋商品種類範圍。

一共指定了十幾種商品。

 

※刪除綜合零售業(総合小売),個別指定所涵蓋的商品範圍。下圖為筆者所提出的訂正手續書。

 

筆者以提出手續訂正書的方式來作為對於這次拒絕通知的應對手續。

因此把手續訂正書列印蓋章事前內容確認然後郵寄送件。

 

過了幾個月,又有文件從特許廳來了。

這次是說,上次的通知書所提的第一點已經OK了,但是第二點沒有被處理。

 

蝦密!第一點跟第二點不是一樣都是指定商品內容太廣的內容嗎?

 

於是筆者把上次的拒絕通知文件拿出來重新讀了一遍,然後把上面提到的問題內容在Google上找了一番,終於理解到就算個別指定涵蓋商品內容,能指定的商品數是有規定的

 

如果指定商品種類數在8個以內的話就沒有問題,但是如果是9個以上的話,就必須要追加提出文件 (1) 文件提送書(物件提出書)、(2) 商標使用意願書(商標を使用する意志書類)、(3) 事業予定書、 (4) 商品目錄或是廣告宣傳單。

 

稍微查了一下發現這樣的規定是為了避免有人在一次的商標註冊就大量涵蓋各種商品但是卻又不真的去做生意,而使得真正想做生意的人不能順利取得所需要的商標。

原來如此……

 

 

但是筆者並不想把選定的商品涵蓋種類刪到8種以下,所以只好乖乖提出各式文件。

 

商標使用意願書(商標を使用する意志書類)與事業予定書的範本可以在特許廳的網站上找到(Google一下就出來了),稍微模仿一下就可以寫出來,這兩份文件也不需要方式審查(格式與寫法審查),只是為了表示今後將會開始販賣某些種類的商品所以現在想要事先取得商標。

而已經在販賣的商品的部分,筆者就把網路商店上的商品一覽列印出來當做商品目錄。

文件提送書(物件提出書)也是照特許廳網站上的範例寫出,這份文件則有做方式審查的事先確認。

 

 

※筆者所提出的文件提送書(物件提出書)。

 

 

註冊許可(登録査定)

種種文件送出之後約過一個月,註冊許可書(登録査定)終於來了!

 

審查順利過關啦!

 

最後就是寫一份商標註冊費用繳付書(商標登録料納付書),做好事先方式確認,貼上10年分登録料的28200円的特許印紙,之後郵寄。

 

※下圖為筆者所寄出的商標註冊費用繳付書(商標登録料納付書)。特許印紙需在寄出前貼上。納付者是代理人的姓名與資料。

 

這部分也完成之後商標登錄證書就會被寄到代理人的住址。

這樣商標登錄就完成了!!

 

 

 

所以如果以最短程序來看的話,所需的最低費用如下

  • 申請費(出願料):12000円(1個區分)
  • 電子化費用:1900円(1件1頁)
  • 註冊費(登録料):28200円(10年有效)

總計42100円

(當然,筆者另外寄了兩次訂正書,大概比上述費用多付五千多日圓吧。不過還是比找辯理士代辦便宜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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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thoughts on “如何不找代辦(弁理士)而直接在日本註冊商標(以國外法人身分)

  1. ELLIE

    想請教一下,如果純粹打算在日本的YAHOO/AMAZON等網上平台販賣,是否也需要註冊公司? 如果居住在外地,是不是基本上非常困難?

    Reply
    1. Ken Cheng Post author

      您好,
      我不是很清楚如果在日本沒有居留權的話是不是會造成問題。如果想要在日本販賣的話,在大多數情況下會被要求繳交正居住在日本的證明文件影本,像是日本駕照影本或是居留卡影本等等。這部分我沒有在沒有居留權的情況下嘗試過,所以我也不清楚,不好意思。

      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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