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就是這個故事波濤洶湧的部分了
在會議中補助金審查官似乎有些在意的事, 然後就開始問了我一些問題
「你是碩士學生吧, 你現在一年級修完了, 之後呢? 」
因為補助金的領取條件之一是「以全職的身分創業」, 所以不能以學生的身分創業
所以我就回答「現在主要的課都修完了, 所以今後打算一學期只修一兩門課, 慢慢修, 把時間主要投注在自己的事業上」表示自己會是part-time的學生full-time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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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實際上也打算如此
這個回答似乎沒什麼問題, 審查官就又問了一個問題
「學生的居留權只能讓你一個禮拜工作最多25小時, 你是不是應該要先拿到self-employment的居留權呢? 」
哇!! 好像的確是如此, 我完全沒想到這個問題XD
創業顧問當場就幫我發了通mail問管轄的警察局
結果是, 創業的確是需要self-employment居留權, 而不是學生居留權
什麼!!!!!!!!!
真的嗎!!!!!!
那我的創業計畫不就一整個都得延後了
變成要先申請Self-employment居留權, 然後申請創業補助金, 最後申請登記公司!
我的心情跌落谷底……唉唉
不過創業顧問建議我先不要急著申請Self-employment居留權, 明天先去警察局問問看依照你這樣的身分狀況應該要怎麼做
隔天一早我就衝到警察局去了
喔喔喔喔喔喔喔!!!!!!!!!!!!
原來!!!
學生居留權也是可以登記公司的!
喔耶!
反而, 要申請Self-employment居留權原則上得要先登記公司!
這樣的話, 創業計畫就不會延遲了! 可以先申請補助金, 然後登記公司, 最後申請Self-employment居留權!
此外在這個跟創業顧問的會議中, 創業顧問也承諾會介紹我會計事務所, 並同時說明即使我6月1號到7月16號不在芬蘭, 會計事務所也會幫我處理登記公司上可能發生的問題
聽到覺得很安心, 這個創業顧問實在厲害!
然後, 今天! 6月1號!
似乎是補助金的結果出來了, 從補助金審查官那裏來了消息, 說可以開始登記公司了!
OK! 接下來就是登記公司了!
希望能順利找到會計事務所, 然後順利登記完公司!
待續